文理实验学校(集团)科创学校为南山区公办初级中学,成立于1995年8月,其前身为西丽中学初中部。学校属于广东省一级学校,2009年被批准为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10年被授予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2013年获得广东省绿色学校称号。
学校位于深圳大沙河创新走廊腹地,紧依深圳“西部硅谷”---留仙洞战略性新型产业总部基地,毗邻深圳西丽大学城,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实验学校隔路相望。
学校占地23990平方米,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
学校办学历史:
1995年,原西丽中学初中部剥离,成立深圳市西丽第二中学,是当时西丽、桃源片区唯一的招收初中生的学校。10月,学校教学楼建成,初一、初二年级从原西丽中学迁入现址上课。
2001年,学生宿舍建成,解决了部分离家较远学生的住宿问题。
2012年,学校教学楼和办公楼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同年,丽湖中学成立,学校学区调整,年级规模从10个班缩减到8个班。
2016年,学校成立小学部,临时招收中兴通讯公司职工子女190余人,开设4个教学班。
2017年,学校小学部整体移交给新成立的留仙学校。
校长,书记:吴希福
2018年7月,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成立,西丽二中加入集团,并改名为科创学校。在原有初中部的基础上,有增加了小学部。科创学校在文理集团的引领下,未来必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科创学校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石鼓路2023号。交通便利,乘坐地铁5号线到留仙洞站或西丽站下,或者乘坐地铁7号线到西丽站下,步行即可到达学校。另外,有多路公共汽车可以到达学校,分别在石鼓花园、南方科技大学医院、留仙洞地铁站、西丽总站等站下车,步行即到。
以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的学区图查询为准
计划招收:小一4个班、初一6个班。
1.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学生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5)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毕业证明;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学生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毕业证明;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学生 (1)《南山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1、学生或家长提出并写申请书;
2、班主任签字意见;
3、学校教务处审批;
4、一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风建设,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和相互竞争,激励先进,鼓励后进,规范我校学生奖励制度,使我校学生评奖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特制定本奖励机制。
(一) 优秀学生社团(每学期评一次)
学期结束前,各学生社团对本社团的活动情况、成绩进行做书面总结,并由社团全体成员推荐2—5优秀成员。由社团书面向校团委自荐申报“优秀社团”,校团委经过考核向校行政会议汇报,由学校行政会议确定“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优秀社团成员”。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二)优秀学习小组(每学期评一次)
学期结束各学习小组对本小组各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书面总结,并由小组内推荐2—4名优秀组员,由学习小组向班主任申报“优秀学习小组”,班主任确定“两个优秀学习小组”向学校德育处申报,并把把申报材料交德育处存档。学校给“优秀学习小组长”、“优秀学习小组组员”表彰和奖励。(优秀小组长可作为“优秀班干部”发给证书)。
(三) 三好学生奖(每学年评一次)
1、遵守《中学生守则》,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班级操行评比分在班级前15名。
2、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必须是学生社团成员。
3、积极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4、学年考试成绩在年级前60名。
三好学生由各班主任组织班委会根据上述条件评选,并在班级公示后报年级组长审核,由年级组长上报教导处。由学校发“三好学生”证书并记入学生成长记录。
(四) 学习标兵(每学期评一次)
各年级成绩学期考试成绩排名前20名的学生。
(五) 优秀学生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
1、 必须是校团、队、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2、 热心社会工作,工作积极、负责,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工作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由校团委推荐。
(六) 进步学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
各班评选2名学习、纪律有明显进步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进步”奖并记入学生成长记录。
一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