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选校网

学校名称
深圳市高级中学

深圳市高级中学

高中性质: 公办高中
联系电话: 0755-83948696
学校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春田路2号
区域: 福田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深圳高级中学
学校类别初中,高中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 市规范化学校邮编518040
网址http://www.cn-school.com/所在区福田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春田路2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83948696
学校介绍

  深圳市高级中学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教育集团。广东省唯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教育部千所中美牵手学校,国家首批示范性高中,广东省唯一公立IB世界学校。是国内首批全员全面全程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建立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新型现代化学校。


  集团现有中心校区(南)、中心校区(北)、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高中部、东校区小学初中部(在建)6个校区。占地总面2505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44000,办学总规模为288个教学班,学生15000人。现有教学班级162个,在校学生人数8000余名,教职工总人数1000余名。


  各校区简介:


  中心校区(南):原名深圳市高级中学,1997年创办。校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春天路2号,校区占地面积4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现为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办公所在地,办学规模为中心校区高一、高二年级共40个教学班。


  中心校区(北):2003年建成使用,校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8号,校区占地面积1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中心校区高三年级和国际课程体系共26个教学班。


  南校区:原福田区深南中学,校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28号。2010年9月与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中部合并纳入深高统一管理,2016年6月改名深圳市高级中学南校区,校区占地面积2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初中48个教学班。


  北校区:校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繁南路,2016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校区占地面积3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九年一贯制小学初中54个教学班。


  东校区高中部:校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耘田路1001号,2016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校区占地面积9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高中60个教学班。


  东校区小学初中部(在建):校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耘田路1001号,2019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校区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九年一贯制小学初中54个教学班。

校长介绍

  邵爱国,男,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7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共党员,中学数学高级教师,现为深圳市高级中学校长。


  曾获得市级“优秀教师”、数学竞赛“优秀辅导教师”、高考优秀教学质量奖、高中数学“说课比赛”第一名等荣誉称号。撰写的《应注重将辩证法思想贯穿在思维训练中》等十余篇论文,在国内数学教学刊物发表。积极参与多项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是《高中数学自动化测试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新课标下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等“十一五”课题的核心成员。

交通情况

  公交(几路车、哪个站台):


  中心校区:公交B729、B968、M312线路,高级中学北门站;


  东校区:公交939、M296、M327、M440线路,田头市场站;


  南校区:公交70、71、73、107、326、M312、M500线路,高级中学南校区站;


  北校区:公交390、43、74、B656、B730、B831、E37、M169、M201、M202、M222、M223、M353、M354、M360、M369、M393、M401、M462、M477、M504、M533、M537、M567、高峰专线119号、高峰专线12号、高峰专线14号、高峰专线15号、高峰专线92号线路,东泉新村站。


  地铁(几号线,哪个站台、几号出口):


  中心校区:地铁2号线,侨香站B出口;


  东校区:地铁3号线,双龙站B出口;


  南校区:地铁7号线,农林站A出口;


  北校区:地铁4号线,红山站A出口。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初中:按住房所在片区招生,根据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各项资料进行量化积分,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学生的积分,积分入学。
高中:参加中招考试,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初中:按租房所在片区招生,同上积分入学。
高中:符合5+1政策,参加中招考试达到我校非深户正取分数线或择校分数线

当年招生计划

  正取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AC类考生731人、招收D类考生120人;

  择校生计划85人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报名时间8月26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高级中学本部、初中部
所需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
报名流程1、查看自己的班级、去班级报到2、查看自己的宿舍安排、去宿舍报到3、领取新书
相关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联系方式0755-83948694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复学83948694休学期满,复学时可依据基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
休学83948694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83948694此类学生招收都统一经过市招生办组织中考考试录取的,中途没有办理此类学生转学
外省市转入83948694外省就读,户口在本市的学生
本市转入83948694因家庭迁移,随父母调动,回原籍参加中、高考
转出本校83948694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由本人持学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毕业指南

  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表现、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会考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和毕业年级缺考者,不能留级重读,只发肄业证书。

升学相关规定  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表现、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会考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和毕业年级缺考者,不能留级重读,只发肄业证书。

课程情况

  具体课程按学校要求规定 。

卫生保健

  体检

   学校每年根据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安排,对学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形态机能和五官科等,并将体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学生常见病防治措施,建立每位学生的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健康情况,积极防治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

其它

  本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生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学生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学生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之,应予休学。

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超过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资助申请条件一、深圳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在我校就读初、高中,有正式学籍的下列学生:1.每学期注册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2.每学期注册前6个月内领取了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3.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子女;4.深圳户籍残疾学生;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号)有关规定,持有有效《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居民子女。二、申请国家助学金:1、在深圳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具有我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能提供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助申请流程

1.开学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初审合格后,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名册给基教部门审核学籍。
4.学籍审核通过后,计财部门划拨款项到学校,由学校组织发放。

资助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
(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
1. 《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学生本人身份证。
3.深圳户口本。
4.困难(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证明。即: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4种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必须)
2.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必须)
3.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④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资助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83948695
评优奖励办法

一、学校三好学生、深高之星等。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年度深圳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和表彰办法:凡被评为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者,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 广东省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由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广东省优秀学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当年公布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获奖者每人3000元。评选名额按当年全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千分之一以内的比例确定。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普通高中学校品学兼优的高中二年级学生。


高中住宿费450元/学期

深价[2001]49号

择校费10000元/年

深价[2001]114号

高中借读书杂费根据深价联[2008]15号文规定各市公办高中收取了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借读费

深价联[2008]15号

高中普通生书杂费1131元/学期

深价联字[2002]37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82121996@qq.com                       联系QQ:821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