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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深圳湾学校

深圳湾学校

小学性质: 公办小学
联系电话: 0755-21650990
学校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岸湾七街6号
其他: 九年一贯制
区域: 南山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深圳湾学校
学校类别九年一贯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邮编518057
网址http://szw.szns.edu.cn/所在区南山区
详细地址岸湾七街6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21650985
学校介绍

  深圳湾学校是南山区体制创新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南山区政府和深圳市基石教育基金会合作办学,共同组成深圳湾学校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致力于打造一所以学生为中心的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的创新型未来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为692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6140.82 平方米。学校由小学部、本部、体育训练基地三部分构成。作为一所面向未来的学校,深圳湾学校致力于培养身心健康、会学习、有教养,对世界保有好奇心、对社会具有责任感的优秀少年,构建未来的学校学习生态系统;在这个校园里,学生和教师真正获得成长、体育和艺术真正回归教育、教育和世界真正得到融合。

校长介绍

  郑向东,199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先后在山西省大同市一中、深圳中学任教语文教师,在深圳中学任教期间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015年11月-2017年7月,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7年7月至今,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

交通情况

  深圳湾学校地处招商街道岸湾七街6号,距离地铁2号线海月站步行约10分钟路程。学校正对工业七路,背靠科苑南路,交通比较便利。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以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的学区图查询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按片区招生,并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

当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一12个班、初一12个。

报名时间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根据区教育局安排,统一网上报名资料初验:深圳湾学校中学楼负一楼
所需提交材料

深户:户口本、住房资料、独生子女证非深户:户口本、住房资料、独生子女证、居住证、社保卡、计生需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报名流程网上填报、资料初审、后台信息比对,比对有问题电话告知家长及时补交资料,后台二次比对,信息比对通过并达到录到分数线,发放录取通知书
相关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联系方式0755-21650990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以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的学区图查询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按片区招生,并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

当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一12个班、初一12个。

报名时间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根据区教育局安排,统一网上报名资料初验:深圳湾学校中学楼负一楼
所需提交材料

深户:户口本、住房资料、独生子女证非深户:户口本、住房资料、独生子女证、居住证、社保卡、计生需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报名流程网上填报、资料初审、后台信息比对,比对有问题电话告知家长及时补交资料,后台二次比对,信息比对通过并达到录到分数线,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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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5-21650990
毕业指南

  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

升学相关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

课程情况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及课时。

卫生保健

  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的,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其它

  暂无


资助申请条件在我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2.班级初核。各班班主任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年级组长;

  3.年级审核。所属年级负责审核、汇总所属班级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学生发展中心;

  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学校组织发放资助资金。

资助所需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资助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行政中心 21650985
评优奖励办法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奖项设立

  在全校范围内设立奖学金获得者奖(5%),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本、人民币500元的奖学金。

  三、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的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和可贵品质,真实可信,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学生发展中心组织协调,各班组织推荐、申报;

  第二阶段,学生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各班按规定名额将获奖候选人相关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报学生发展中心;

  第三阶段,学生发展中心对各班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依据评选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

  第四阶段,获奖者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周的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第五阶段,由学生发展中心组织开展获奖者事迹网上展示,筹备宣传报道和颁奖工作。

  六、评选要求

  1.认真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师生、家长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过程;

  2.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各班在确定被推荐人选后,必须经过一定的公示程序,在被推荐人所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及所在班级要认真填写《奖学金申报表》,“主要事迹”一栏要用事例来讲述学生的生动故事。


一费制一费制

  一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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