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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深圳市香山里小学

深圳市香山里小学

小学性质: 公办小学
联系电话: 0755-26404966
学校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68号
其他: 小学
区域: 南山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香山里小学
学校类别小学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 省规范化学校邮编518000
网址http://xslxx.szns.edu.cn/所在区南山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68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26666092
学校介绍

  深圳市南山区香山里小学是一所新开办的公办小学。学校配备有专业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其中有博士校长、先锋计划后备干部以及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的国家、省、市、区级优秀教师。学校采用独立教师制、校内总监制、校外智库等方法,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人才资源,为优质课程的实施提供充足的师资保障。

  香山里小学秉承创新@未来的办学理念,将从理念体系、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技术支持系统、空间环境和评价体系六个维度,高标对接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打造“高品质、定制式”的“充满童趣的协作、探究型”学校。学校以涵盖国家课程、拓展课程和艺体强化课程的“创新者课程体系”为载体,采用校外智库趋势引领、校长团队方向决策、项目总监过程监控、复合型教师活动实施的人才互动机制,培养“具备中国文化基因、有领袖气质和非凡创造力的未来世界公民”。

  

校长介绍

  田亿欣,男,1999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深圳市第四届优秀校长后备干部培训班、首届南山区“先锋计划”培训班学员。分别在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教育局多部门多岗位历练过,先后获得南山区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优秀团干等荣誉,参与主持的课题项目曾获第四届南山区教育改革创新成果特等奖、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一等奖等。2015年参与筹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验学校并担任副校长,20198月任香山里小学校长。

办学理念:

  创新@未来

  人类的创造力水平决定未来世界样态。

  每个人都具有创造力,教育可以促进创造力发展。

  学校教育应以创造力培养为核心使命,由此促进学生个体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相信孩子们能改变世界

  尊重差异:每个孩子生而不同,他们的能力倾向、发展路径、最终达成的生命状态和能够实现的社会价值皆有不同。

  鼓励改变:借力多元智能与生涯规划,指引每一位学生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方式来完善自我和造福社会,最终构建出更精彩的个人生活和世界体系。

交通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香山里小学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68号。主要交通线路有: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白石洲站点B出口下车步行1200米,或乘坐43、26路公交车在香山西街公交站下车,步行150米即可到达。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以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的学区图查询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当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一年级6个班。

报名时间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A座一楼图书馆
所需提交材料

1、《深圳市南山区小学学位申请表》2、户籍证明材料(非深户籍还需父母双方居住证);3、学区内住址住房证明材料;4、社保材料(非深户籍家长提供)

报名流程审核资料→拍摄证件→领取回执→离校
相关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联系方式0755-26404966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转出本校0755-26404966接收学校出具接收函,家长填写申请并签字
本市转入0755-26404966学校有空余学位且本学区内有合法住房,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
外省市转入0755-26404966学校有空余学位且本学区内有合法住房,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0755-26404966港澳及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华侨子女及外籍学生需学校有空余学位且本学区内有合法住房,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
休学0755-26404966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学生出国出境就读的
复学0755-26404966休学期限已满;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家长提出申请
毕业指南

  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

升学相关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免试升入相应初中就读。

课程情况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及课时。

卫生保健

  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的,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其它

  无


资助申请条件在我市公办普通初中、小学就读的深户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资助申请流程

  第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资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第四,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后,计财部门划拨款项至学校;

  第五,资助经费发放。各学校组织发放资助资金。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温馨提醒:资助标准折合约700元/年。注意每个学期申报截止时间:每年春季学期4月30日前,秋季学期10月31日前,向学校就读学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资助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0755-26666092
评优奖励办法

  评选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有特别突出的事例和可贵品质,真实可信,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一费制一费制

  一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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