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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同胜学校

同胜学校

中学性质: 民办中学
联系电话: 0755-23761520
学校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办事处上横朗村251号
区域: 龙华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同胜学校
学校类别九年一贯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 市规范化学校邮编518109
网址网站未开放所在区龙华区
详细地址大浪办事处上横朗村251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755-23761520
学校介绍

  同胜学校创办于2014年9月。位于龙华大浪,临近地铁6号线,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122平方米,设计规模为54个教学班,现有学生2600多人,教职工近190人,主要由深圳市各区骨干教师、公开遴选的优秀教师、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海外留学生组成。学校按照广东省一级学校办学标准,配备一流的师资和教学设施,是目前龙华区占地面积最大的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学校遵循“博爱、博学、博雅,做最好的自己”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一所儿童优先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深化课程改革的典范学校;一所生命教育、英语教育、艺术教育与科技教育融合的智慧校园。

  短短几年,学校实施智慧课堂教学以来,先后成为首批“全国翻转课堂实践共同体实验校”、“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中心学校”和“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校长介绍

  黄宇慧校长,深圳市龙华区同胜学校党支部书记、创校校长、龙华区责任督学。

  1987年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部,1990年任江西教育学院生物系讲师,2001年任中学英语高级教师,并担任宝安区观澜第二中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处主任,2006年任民治中学创校副校长,2014年任龙华区同胜学校创校校长。原宝安区英语学科带头人,曾担任深圳市中考英语命题组长;荣获“全国生命教育先进个人”“教育部在线教育先进个人”“龙华新区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并入选龙华区首期“未来教育家”航标工程。2000年赴澳大利亚Stella Maris College学习,2013年赴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学习,并以“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布朗大学教育学院进修。

  在他的引领下,同胜学校办学取得辉煌成绩,先后获得“全国翻转课堂实践共同体实验校”“全国生命教育先进单位”“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实验基地”“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中心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交通情况

暂无。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招生资料尚未报送到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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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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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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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转出本校0755-23761520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
本市转入0755-23761520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是在本校划定招生地段内居住的学生
外省市转入0755-23761520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须转学,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受理转学手续。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0755-23761520外籍华人、港、澳、台华侨及外籍学生因实际需要,要求借读的,由区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休学0755-23761520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复学0755-23761520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在休学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经学校批准,才可复学。


毕业指南

小学、初中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有半数以上学科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均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小学学段不发毕业证书)。学生、结业、肄业情况均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予以注明。

升学相关规定

小学毕业后,可免试升入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读。

课程情况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立课程表。

卫生保健

学校每年按上级主管部门及疫控中心的要求,安排学生体检一次,主要针对学生身体形态、生理机能及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会及时通报家长。体检资料会全部录入统一软件,上报疫控中心进行统计处理。

其它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学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学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学处备案。


资助申请条件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深教基字〔200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特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深教〔2004〕89号)和《关于印发〈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减免子女义务教育费用办法〉的通知》(深教〔2006〕284号)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学生,或在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学生,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流程
资助所需材料特困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的学校提出减免费用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深圳户口本、身份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已接受特殊困难临时救济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0755-23336235
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区有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一费制一费制

一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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