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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万安学校

万安学校

中学性质: 民办中学
联系电话: 0755-27971438
学校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布头路290号
区域: 龙华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万安学校
学校类别九年一贯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民办邮编518000
网址由于网站迁移调整暂未开放所在区龙华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布头路290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755-27971438
学校介绍
  深圳市龙华区万安学校创办于2002年7月,坐落于水光潋滟、风景秀美的横坑水库之畔,是一所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文化氛围浓厚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2015年5月顺利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15年6月顺利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龙华新区教育督导室的督导评估。

  学校建有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电子琴室、舞蹈室、音乐室、美术室、书法室、科学探究室、计算机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党支部室、少先队大队队部室等设备完善的功能室,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坚持德育为首,践行积极德育思想,培养学生阳光思想和性格。注重学生道德品行的教育,坚持学生生活、交往、抗挫折等综合能力的锻炼,让每一个学生个体都能成为一个拥有完整人格的人。

      学校坚持将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抓好教学流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工作中,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以生为本,向课堂要质量,向科研要质量。

      坚持强化特色办学,积极开展第二课堂,高度重视艺术教育,促进“人人成才”,以“走班式”教学为途径,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全面提升。

     办学宗旨:做让孩子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

     办学目标:建有文化的校园,塑有理想的教师,育有特长的学生,办有特色的学校。

      教育理念:充分激发每一个孩子的潜能,让每一个孩子充分展露个性;

      校    训:求真、崇善、博学、笃行

      校    风:尊师爱生、和谐文明

      教    风:严谨求实、开拓创新

      学    风:德高志远、敏思笃学

校长介绍
  张伟,男,湖北武汉人,出生于1978523日。

  工作经历:

  2003年9月—2009年8月,任深圳市宝安区鹤洲学校德育主任;

  2009年9月—2016年1月,任深圳市龙华新区万安学校教学主任;

  2016年2月,任深圳市龙华新区万安学校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办学理念:“文明为基素质为本发展为魂特色为窗”。大胆尝试,认真总结,与师生共享教育乐趣,取得了可喜成绩。

交通情况
  ①乘公交车在民乐福站下,再乘坐B651到万安学校站台下。②地铁4号线清湖站下,转乘轻轨电车新澜方向到大布头站下。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龙华区范围内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
当年招生计划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招生计划,详见http://jcjy.lhxq.edu.cn/
报名时间3-5月,具体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报名时间,详见http://jcjy.lhxq.edu.cn/
报名地点万安学校
所需提交材料1.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材料:(1)户口本;(2)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住房证明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材料:(1)由公安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学校初审-数据整理-资质审核-学位安排-检查验收-公布名单-生源分流-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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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5-27971438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转出本校0755-27971438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
本市转入0755-27971438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是在本校划定招生地段内居住的学生
外省市转入0755-27971438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须转学,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受理转学手续。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0755-27971438外籍华人、港、澳、台华侨及外籍学生因实际需要,要求借读的,由区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休学0755-27971438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复学0755-27971438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在休学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经学校批准,才可复学。


毕业指南小学、初中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有半数以上学科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均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小学学段不发毕业证书)。学生、结业、肄业情况均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予以注明。
升学相关规定 小学毕业后,可免试升入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读。
课程情况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立课程表。
卫生保健 学校每年按上级主管部门及疫控中心的要求,安排学生体检一次,主要针对学生身体形态、生理机能及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会及时通报家长。体检资料会全部录入统一软件,上报疫控中心进行统计处理。
其它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学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学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学处备案。


资助申请条件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深教基字〔200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特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深教〔2004〕89号)和《关于印发〈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减免子女义务教育费用办法〉的通知》(深教〔2006〕284号)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学生,或在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学生,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流程
资助所需材料特困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的学校提出减免费用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深圳户口本、身份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已接受特殊困难临时救济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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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联系方式23336235
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区有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教育成本费小学:1600元/生·学期初中:2120元/生·学期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复文件


联系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82121996@qq.com                       联系QQ:821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