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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星园学校(特殊学校)

星园学校(特殊学校)

中学性质: 公办中学
联系电话: 0755-25104842
学校地址: 深圳市新秀路69号新秀小学一楼西侧
区域: 罗湖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
学校类别特殊教育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邮编518002
网址http://xyxx.luohuedu.net/所在区罗湖区
详细地址

深圳市新秀路69号新秀小学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25104842
学校介绍

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于2018年2月正式开始招生,是一所区属九年一贯制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正在建设中,目前在新秀小学借址办学。按照《深圳市罗湖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星园学校建成后将办成一所义务教育阶段融合式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确立“星见其美,园融共生”的办学宗旨,以“尊重不同,适性发展”为办学理念,坚持“尊重不同,仁爱尽责,融爱于心,向善而行”,结合学校物理环境、师资情况、课程建设、社会资源等实际,充分考虑到特殊儿童的认知特点与教育需求,努力实现“培养学生健康身心,开发学生生命潜能,为学生融入主流社会打下良好基础”的培养目标。

校长介绍

莫跃辉,男,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小学数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罗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十多年,业务能力出色,所上课例曾获罗湖区、深圳市一等奖、全国二等奖,主持多项课题研究,有多篇论文在省市刊物发表。有较为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深圳市莲南小学、桂园小学副校长、罗湖区清水河学校校长(公派)、银湖二小筹备负责人, 2018年2月起任深圳市罗湖区星园学校校长。

交通情况

  公交站:新秀小学(69路、85路、111路、218路、220路)

  地铁站:新秀(2号线)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持有残疾证(智力障碍、精神障碍),深圳市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暂无

当年招生计划

本学年度我校预计招收1个班,根据当年预报名情况,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作适当调整。

报名时间5月27日—6月2日。
报名地点“罗湖区教育局”网上预报名系统,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 “罗湖社区家园网”—“学位申请”栏目, 按指引进入“罗湖区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所需提交材料

  1.儿童出生证

  2.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父母在罗湖区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6.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7.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8.儿童病历。

报名流程1.网上预申请,家长通过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2.网上验证,个别无法网上对比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电话预约验证。 3.适学能力评估,学校通知家长分批次对每位学生进行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适应性评估。 4.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的申请信息经学校验证无误的,招生系统将采集申请人相关信息,通过网上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申请人进行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 5.公布新生名单。 6.新生报到,家长根据录取结果到学校进行正式报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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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5-25120536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复学0755-25120536休学期满后,学生监护人凭休学证明等申请复学。
休学0755-25120536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休学: 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 2.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
本市转入0755-25120536深圳市罗湖区户籍,持有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类残疾证。
转出本校0755-25120536学生因户籍变动、家庭地址迁移等正常原因,可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


毕业指南

小学、初中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均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小学学段不发毕业证书)。

升学相关规定

完成每学年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随班升级,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初级中学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包括已获得初中毕业资格或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

课程情况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设立课程表。

卫生保健

学校配备专职校医。

其它

学生持病假单、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教职工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制度执行。


资助申请条件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财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 .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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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联系方式

0755-25120536

评优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进步奖的学生由班级协同教学组推荐,学生指导中心审议、批准。


义务教育阶段无收费项目不收费

公办中小学依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联系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82121996@qq.com                       联系QQ:821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