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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新园学校

新园学校

中学性质: 民办中学
联系电话: 0755-27983366
学校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马坜村
区域: 龙华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新园学校
学校类别九年一贯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民办邮编518000
网址由于网站迁移调整暂未开放所在区龙华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办事处马坜村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755-27983366
学校介绍  新园学校于2001年创办,2006年又投资1000余万元扩建一所高标准,具有现代化远程教育教学功能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2011年7月1日通过“深圳市一级学校”评估。2011年11月22日顺利通过宝安区家长、教师培训“双优学校”评估。
校长介绍  许胜利,大学本科,中教一级,曾获全市教学比武二等奖;多次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1998年担任中央教科所语文教学研究子课题“教法指导”班主任、老师;2004——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宝安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2010年参加广东省校长培训班结业。2011年被评为宝安区“优秀校长”,2014年被评为龙华新区“优秀校长”,2019年被评为。
交通情况  M287路,高峰专线81路,321路,B652路,B768路,B769路,M226路,M267路,M289路,M354路,M359路到龙华中心医院、马坜居委会、荷叶榕市场站台下车,步行500米可到达学校。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龙华区范围内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1+5文件要求

当年招生计划  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招生计划,详见http://jcjy.lhxq.edu.cn/
报名时间3-5月,具体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报名时间,详见http://jcjy.lhxq.edu.cn/
报名地点新园学校
所需提交材料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2.儿童出生证。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凭证(合同)或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2.儿童出生证。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住房证明材料。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5.现申请学校所在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7.申请初一学位的非本办事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六年级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学校初审-数据整理-资质审核-学位安排-检查验收-公布名单-生源分流-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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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5-29177678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转出本校0755-29177678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
本市转入0755-29177678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是在本校划定招生地段内居住的学生
外省市转入0755-29177678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须转学,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受理转学手续。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0755-29177678外籍华人、港、澳、台华侨及外籍学生因实际需要,要求借读的,由区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休学0755-29177678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复学0755-29177678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在休学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经学校批准,才可复学。


毕业指南小学、初中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有半数以上学科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均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小学学段不发毕业证书)。学生、结业、肄业情况均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予以注明。
升学相关规定  小学毕业后,可免试升入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读。
课程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设立课程表。
卫生保健学校每年按上级主管部门及疫控中心的要求,安排学生体检一次,主要针对学生身体形态、生理机能及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会及时通报家长。体检资料会全部录入统一软件,上报疫控中心进行统计处理。
其它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学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学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学处备案。


资助申请条件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深教基字〔200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特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深教〔2004〕89号)和《关于印发〈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减免子女义务教育费用办法〉的通知》(深教〔2006〕284号)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学生,或在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的特殊困难户子女以及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学生,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流程
资助所需材料特困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的学校提出减免费用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深圳户口本、身份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已接受特殊困难临时救济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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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联系方式23336235
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区有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教育成本费小学:1580元/生·学期初中:2350元/生·学期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复文件


联系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82121996@qq.com                       联系QQ:821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