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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验学校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验学校

中学性质: 公办中学
联系电话: 0755-26999600
学校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安路38号
区域: 南山区
学校介绍
招生入学
转学、借读、休学、复学
其它业务信息
奖励资助
收费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验学校
学校类别九年一贯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公办邮编518053
网址http://zkxjy.szns.edu.cn/所在区南山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安路38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755-26999600
学校介绍

  中科先进院实验学校是深圳市第一家与国家科学研究机构合作办学的试点学校。学校以“仁而立人、切问躬行”为校训,首倡“科学+”教育新理念,努力创办南中国科普基地暨科学教育示范学校,成就师生价值积极、意义丰富的幸福人生。

  在特色建设方面,学校依托中科院系统的深圳先进院和北京心理所,打造了6间高端科学实验室和国内中小学首个“心理梦工厂”;重构科学课程,引进中科四大系列课程并加以整合,创造性开设“博士课堂”,开展“中科讲坛”、“中科游学”、“中科悦读”、“中科五分秀”等系列活动,初步形成具有中科实验校特色的科学教育体系。同时,学校还注重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开设国学、书法、围棋、武术等校本课程,着力培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兼备的优秀学生。

校长介绍

  宋如郊,1966年生,山东寿光人;教育硕士,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优秀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全国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全国“十佳教改新星”;全国中语会学术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及深圳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海南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践导师、海南省“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学语文教学》《语文教学通讯》封面人物;美国布朗大学访问学者。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负责或参与各级课题12项,公开出版专著、工具书、教学资料集等120余部。

  1987年本科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在东北师大附中等国家级示范高中任教高中语文;1996年起从事教学、教研管理工作,先后参与筹建东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任副校长);2005年调入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任高中部语文教师、语文组长,中学部教导主任、中学部部长,副校长);2013年任南头中学副校长;2015年1月起任深云学校筹建组组长、南头中学副校长;2016年2月起任南山区深云学校校长、筹建组组长,现任深圳市南山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交通情况

  乘坐201、235、41、M240、M358、M364、B729路公交车至深云村站下车后步行约500米到达。

  乘坐地铁2号线至侨城北站后从C出口出站后可乘坐B729路公交车至深云村总站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到达。

  乘坐地铁7号线至深云村站,再步行约800米到达。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以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的学区图查询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中科先进院实验学校严格按南山区招生相关政策中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招生规定执行。

当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一年级4个班,初一年级4个班

报名时间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http://nsjyk.sz.edu.cn/visitnsgbxyjz)
所需提交材料

按南山区积分入学标准中的材料提交,包括户籍、住房、计生、社保等部分。如有政策变化,以当年南山区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报名流程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www.szns.edu.cn)报名,通过后到学校验证、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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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5-26999009


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条件
复学教育教学中心26999009 联系人:叶老师休学期限已满;能正常回校就读
休学教育教学中心26999009 联系人:叶老师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学生出国出境就读的


毕业指南

  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我校学区内的学生根据家庭住址,小升初就读初中为中科先进院实验学校初中部。中学毕业则依据中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填报入读高中。

升学相关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免试升入相应初中就读。

课程情况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要求,合理

  开设国家课程及学校特色课程。

卫生保健

  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的,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其它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1、学生请病假或事假先由家长口头或书面申请,班主任老师负责登记并通知教导处。

  2、学生请假超过一周必须到教导处请假,经学校批准。


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资助表格下载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0755-26999009 教务处
评优奖励办法

  每学期末,根据学生各项表现评选出中科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品德素养奖、身心素养奖、学习素养奖、创新素养奖、国际素养奖、审美素养奖、信息素养奖、生活素养奖。


一费制一费制

  无


联系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82121996@qq.com                       联系QQ:82121996